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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卫珩从头至尾就没有把这桩子事放在心上过。

尽管在旁人眼里,他比那赤甲少年更年幼,更懵懂,更容易意气用事。

但以心理年龄来论,他看季连赫,就跟看小孩儿似的。

十来岁的年纪,正处于孩童和少年的过渡时期。

年轻气盛,满身棱角,对周遭一切都瞧不上的很,一言不合就竖起尖刺,准备进攻。

这样的人生阶段,他自己也不是没经历过。

正是因为经历过,所以才难得对这种冒犯产生了几分宽容,轻轻带过,懒得深究。

更何况,这位少年的身份背景,卫珩虽然不敢全然肯定,也到底猜出了几分。

对周栾如此愤恨,又对季连将军和黑虎军如此推崇,衣着配饰中可见身份不低,却仅仅因了一段评书,就与茶馆茶客争的面红耳赤,想来必定是与季连将军脱不了干系的。

京城毕竟不是霁县,他卫珩也不再是前世里那个可以仗着背景无法无天的太子爷,真要惹出什么争端,怕是没那么容易善了。

对于曾经最闹腾最叛逆的时候都懂得拿捏分寸的卫珩来说,人在没有掌握足够的底牌和底气时,就要学会收敛锋芒,低调度日。

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最忌风头太盛。

......话虽是这么说的。

但卫珩到底还是傲气太过。

三十来年的成长经历,已经造就了他待人处事的基本风格,你让他后退一步把冒犯轻轻带过,可以,让他卑躬屈膝给人赔小心,不可能。

一个成年人,除非刻意伪装,否则是如何都不可能使自己表现出来的宽容和淡定符合一个七岁稚童的姿态的。

在季连赫眼睛里头,卫珩这样与年纪不符的风轻云淡和波澜不惊,基本已经与嘲笑轻蔑划了等同。

他甚至还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那位表兄。

和自己一般无二的年纪,然而少年老成高高在上,日常里总怜悯又清凌凌地瞧着他,那眼神实在让人不舒服的很。

却偏偏书念的极好,于政事上又总有几分见解,不论是夫子还是长辈,都对他交口称赞,道他“聪慧绝伦,竟还能保持心思纯善,实属难得”。

季连赫自打从娘胎里生出来,就被周遭人拿来与这位表兄比较,天长日久的,早已成为水火不容的宿敌。

所以今日吃醉了酒,在这邻座小童身上又见着这熟悉的、万事万物都不放在眼里的高傲神情,竟情不自禁就把卫珩的身影和自己那表兄重叠了起来,新仇旧恨加一块儿,怒气一下就涌上了脑门。

但卫珩连季连赫都不曾见过,更遑论他那位神秘的表兄。

饶他是个神算子,也算不到这层关系。

且卫小少爷第二个没料到的是,自己与这位少年的缘分还远不止茶馆的一份缕子脍。

出了茶馆,在街面儿上走了不过半刻钟,正打算打道回府之时,他一个转身,就好巧不巧与一匹红鬃小马迎面对上了。

马匹身量虽小,四肢却健壮的很,皮毛油光发亮,马蹄钉质地不俗,一眼便知是马中良驹。

而马上坐着的人,更巧得很,正是刚才在茶楼里在线发酒疯的暴躁少年。

四目相对,从这少年的神气铜铃眼中,卫珩分明瞧见了一丝“好哇,小爷可总算是逮到你了”的兴奋与喜悦。

寒冬腊月,鹅毛雪还在洋洋洒洒地落着,北风呼呼吹着,几乎要把头顶的皮暖帽都给扫落在地。

但事实上,扫落了卫珩暖帽的,并非北风。

而是——

红鬃马的蹄子高高扬起,落下来时几乎就要踩着他的脑袋,伴随着急促的长嘶声,几乎下一秒就是胸裂血流的狼藉场面。

而卫珩一避未避,连眉毛都没有抬一下。

望向对方的眼神也是淡淡的,波澜不惊。

这让季连赫瞬间有种自己的挑衅和恐吓全都成小娃娃过家家的荒唐感觉。

他轻哼一声,俯视着马前的幼童,眯眯眼,忽然就抬起手,马鞭高高扬起,在半空中转出一道凌厉的弧线,破风声呼啸而过,在他自己都未反应过来之前,马鞭就已经狠狠地朝卫珩的脸挥去。

“啪!”

整条街面儿上,甭管是挑着背篓匆匆前行的菜贩子,还是冷清铺面前倒着泔水的伙计,甚至是街角处切豆腐的扎巾少妇,都朝着这块儿投来惊异的目光。

积雪还未扫尽的青石板路中央,站着一位身量三尺多的锦衣幼童,暖帽掉落在地,脑门上剃着的小髻也已经散落下来,右耳前侧的脸颊处浮着一道醒目的鞭痕,因了面容的精致和昳丽,这红肿伤痕和滚落的血珠便显得分外骇人。

马上的少年似乎也没料到自己这一鞭,竟会真挥到人家脸上。

且若非这小童动作敏捷地避了避,鞭子只怕就要正中他天灵盖,那可就不止是区区一道疤痕的事儿了。

他慌了慌神,却强撑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姿态,跋扈的嗓音里还带着几分颤:“你是谁从哪里冒出来的大爷跟你说话你听不见吗”

幼童抬起眼眸,也不哭闹,也不喊疼,就这么冷冷地盯着前方红鬃马上的少年,语气讥讽,嗤笑一声:

“我是谁我是你大爷。”

......

等到场面愈演愈烈,卫珩毫不留情地一脚踢在少年的腿骨处时,街角的豆腐西施忍不住惊呼一声,手一使劲儿,压碎了隔板里的半块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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