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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番外-《脏狗》5

“我妈妈就叫我卡加。”我又说。

“卡加卡加”沈欲只是重复了几次,笑着摸我的头,“我叫不惯啊,这样吧,你比我小,我当你哥哥,我以后就叫你小乔好不好”

小乔从来没有人叫过我这个名字。在俄国,大家都知道卡加是女孩名,只会叫我伊戈,用我父亲的名字称呼我。突然多了一个中国称呼,我不太接受。

因为我不喜欢这个国家。

我用摇头的方式拒绝了,比起小乔,我更愿意沈欲叫我卡加。我可以想象是家人在叫我,用满怀期待或者叱责的语气,无所谓,怎么样都好,卡加很乖的。

吃完饭我又去抽烟,镜子里的自己正处于一个不尴不尬、不上不下的阶段。因为小时候营养不够,或者亚洲人的基因比毛子激活速度慢,阿洛足足高出我一头的时候我才开始长个子。老维说,我是后天选手,因为我的脚很大,所以将来能长很高。

但现在还没来得及长高,长期流浪又损耗了好不容易练出来的肌肉,我能看出自己比以前瘦了,最起码瘦了10斤。发梢干枯乱翘,皮肤有点粗糙,穿着白衬衫也不像一个好孩子。

和沈欲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吸了一口烟,看烟雾笼罩在鼻尖附近。他太好了,会写非常难的数学题,会用筷子,又有钱,也没体会过社会的凶恶。

我不该缠着他,我应该走。想着这个答案的时候我的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可我还是这么决定了。

再睡一晚上,明天还是自己消失吧,然后找机会回俄国。

我掐灭烟出去,没想到沈欲在洗手间门口等着,手里拿着两件衣服“刚要敲门,你先别出来,换上这个试试。”

我很听他的,如果是沈欲带我长大,现在的我也会是一个很好的学生。两件卫衣都是蓝色,但是是不同的蓝。有兜,还有帽子,一件薄一件厚。

我立刻穿上试试,尺寸刚好,镜子里的自己忽然不一样了,显得年龄更小,这张脸更不成熟,但确实很乖。

沈欲很喜欢看我穿新衣服,不停地夸我好看。不好看,我不好看,我看过很多童话故事,如果自己是白雪公主那面会说话的镜子,一定大声告诉沈欲你才是最最最漂亮的男人,你的眼睛比兴凯湖还亮,眼睫毛比冰层还厚。

换上卫衣之后沈欲很高兴,我猜他最喜欢蓝色。他又从包里拿出一本新华词典,我毫无兴趣,没有学中文的必要,随手放在了一旁。

比起学中文,我更想研究他为什么不爱看我。

“沈哥,你别走。”等他要回去的时候我抓住他,“你的名字怎么写我想学。”

“我的名字”他没想到我会问,但也没有多惊讶,拿出纸笔在我面前一笔一划写中国字,每一笔都深深划在我眼睛里。

“这个字是沈,在中国还算是比较常见的姓,你姓乔,乔不会很常见。”沈欲握着笔教我,“你看好,这个字念欲,中文和俄文不同,是图像字,也可以拆开记忆,左边这个是谷,右边这个是欠”

我仰着头看他的下颚线和大颗的喉结,可他突然不说了。

“你先慢慢记,我要回去照顾姥爷了,明天给你买早点送过来。”沈欲把笔塞给我,“晚上记得锁好门,有事可以给我打电话。对了,你有手机么”

我摇摇头,不想他走。

沈欲大概是没想到,皱眉犯难的样子让我特别心疼。我没有手机他就皱眉头了,如果明天早上发现我离开了,他会不会也皱一下。

“没关系,我帮你想办法。”沈欲安慰完我就走了,他那么有钱,我猜他会给我买一部手机。可我不想花他这么多钱,睡前捏着那张写了他名字的纸甚至开始想找工作了。

等回到俄罗斯,我就找一个稳定工作,赚够买玫瑰花和买手机的钱。我赚很多,有了钱再回中国找他。可直到困得意识模糊我也没想好到底怎么赚钱。

我什么都不会,我根本不会赚钱。

或许有一天我会赚很多,开着自己的车,穿戴整整齐齐来找他。我应该给他买一束花,必须要红玫瑰,用金色的礼品纸包裹着,玫瑰花代表我的爱情。或许到那一天,我还可以说很流利的中文,筷子也会用了,可以帮他夹菜。我会和沈欲聊天,聊我这些年都在干什么,谢谢你当年对我的好。

沈欲,我打起精神拿起笔,趴在枕头上学写他的名字。没有纸了,我在他的英语课本上写,一不留神写了半页。

我一数,写了148个,于是我又写了两遍,凑到150。

或许吧,我又躺下了,胸口里有几千只鸽子要冲出来。我什么把握都没有,或许我以后也不会有钱。

可我真不舍得离开他,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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